每一位中国人都对家有着浓厚的渴望。
购置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说是许多人一生为之而奋斗的目标。
同时在房价如此高昂的今天,想要买一套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大家不妨想想,自己辛辛苦苦攒钱买房,一不小心却被骗了。
这究竟会是一种什么心情?
倘若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大家又会采取什么措施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案情回顾·】——»
一、美好预想
姚女士和我们一样,都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打工人。
努力工作好些年,才攒到首付,买下属于她的第一套房子。
但事情却没有朝着令人向往的方向发展。
2014年,姚女士拿着自己的辛苦钱和开发商签订合同。
姚女士在购置房子时,小区住宅还没有完全建好。
因为姚女士对房子的朝向、景色都有自己的要求。
姚女士也更喜欢高楼层,觉得高楼层通风好,景色好。
高楼层视野开阔,姚女士说原定房子的阳台朝向可以望见远处的一条江。
姚女士选择了当时规划的最高楼层——27层。
楼层问题在当时合同上也是清清楚楚写好的。
合同上标明,该栋房型为地上26层加上地下一层的停车场。
很快,姚女士就支付了房子的首付,并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因为小区还没有建完,所以姚女士预估到会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交房。
所幸姚女士并不着急,但也十分期待自己可以住进新房。
甚至已经找好了设计师,开始计划自己的房子要如何装修设计。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不仅房子因为各种原因迟迟无法交付。
从2014年一直拖到2021年,整整七年。
最后落地的房子还比原定的少了三层,只有24层。
也就是说,姚女士签订的26层,就这样“不翼而飞”了。
二、可怕现实
姚女士事后回想,自己之所以选择这套小区房。
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便宜;二是以为自己和开发商有点关系,更好说话。
姚女士是陕西人,最后也选择在陕西买房。
在2014年,陕西的房价还不算特别贵,均价在7000元/平左右。
但如果在配套设施更好的小区,也有8000元/平以上的。
而姚女士看中的这套小区房,每平方米不到7000元。
用姚女士的话来说:“一个新开发的小区,有那么低的价格,真捡便宜了!”
其实当年买房的时候,姚女士的家人和朋友都有给她推荐房子。
有考虑到交通的,有考虑到之后小孩上学问题的。
姚女士的父母更偏向当时陕西的一些老牌开发商。
觉得会比新来的更靠谱、更稳妥。
可姚女士最后还是选择了这个新盘,觉得能省下不少钱。
此外,这个新开发商还与姚女士一家的关系不一般。
三、狡猾的开发商
前面提到,姚女士是陕西本地人。
这个新盘是姚女士自己村开发的,姚女士觉得自己作为村民。
不仅有第一手消息可以听到,还有所谓的“村民折扣价”。
姚女士认为,有了这层“村民自家人”身份。
无论是价格,还是之后装修都更加实惠、方便。
综合考虑下,便选择了这个新盘。
开发商原本说好两年会交房。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哪怕临近两年期限的交付期,房子的外表看上去依旧破破烂烂,没有修建好。
后来慢慢有业主觉得不对劲,去找开发商问个清楚。
可是开发商不是在打马虎眼,就是耍滑头,各种推脱、找借口。
这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去。
最后房子总算建好了,可是却有人欢喜有人愁。
小区楼却预计少了2层,从26层变成24层。
不管是不是因为开发商实在没钱盖了,还是因为别的原因。
但结果就是姚女士被自己村的人骗了。
事后姚女士找开发商索要赔偿,
开发商刚开始还说之后会有赔偿,但说好的赔偿又是一拖再拖。
之后姚女士带着一帮业主去到楼盘,还被开发商反告一回。
举报姚女士带头在工地闹事,扰乱工地秩序。
姚女士的经历固然让人心疼,但我们也可以从这起事件中学到些什么。
例如开发商触犯了什么法案条例?姚女士接下来要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身为普通人的我们,要如何提高警惕买房?
«——【·以案释法·】——»
一、开发商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案条例?
开发商和姚女士因为签订了合同,所以是合同关系,当双方行为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就属于违反合同,应付违约责任。
在该案件中,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并且交房不符合合同原约定的要求,属于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并给予赔偿。
开发商称自己有资金问题,无法按约定盖相应的层数,承认违约,那么开发商需要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同时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姚女士接下来应如何做?
首先建议姚女士寻找一名资深的律师处理相关的法律文件。
同时保管好自己之前签署的购房文件,寻找之前购房时拍摄的楼盘照片等。
这些都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来证明之前开发商确实与姚女士签署合同,建楼26层。
三、普通人在购房时要注意什么?
第一,要注意开发商的资质问题。
可以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查看相关开发商企业的资质是否达标,以及他们的评级等等。
第二,要关注合同问题,要明确房屋的性质和用途。
有多少层?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a?会不会送车位?阁楼?
一定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合同中明确标注的内容才能作数!
第三,能买现成的房子是最好的,如果需要等,那尽量选择大牌子、口碑好的。
第四,保管好相关的合同和账单,包括各种收据、发票等。
«——【·结语·】——»
对于许多人来说,买房是一件大事。
想要买上一套心仪的房子并不容易。
甚至许多人还要为此背着房贷好多年。
在这起案件中,姚女士是因为自己的贪小便宜和盲目信任,选错了开发商,最后被欺骗。
甚至还被开发商反咬一口。
但整个案件中,姚女士都是一名受害者。
作为一名消费者,无论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购置商品,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购置商品的理由也不能成为他人开罪的漏洞。
最后我们可以看到,开发商应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给姚女士和其他业主给予赔偿。
同时开发商反告姚女士的骚扰罪名不成立。
身为消费者的我们,我们应该像姚女士学习。
当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用勇敢、绝不姑息的态度面对强大的敌人。
我们也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
或者寻找专业人士的帮助。
用法律来捍卫自身的权益,杜绝、打击无良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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