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四川一受贿案审判长被当庭指出曾行贿,法院通报调整审判长!法官行贿竟然没有开除队伍,还在堂而皇之的审案!谁之过?谁是保护伞?
四川内江中院在12月15日公布了一则重要通报。根据最高法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内江中院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对被告人赵永韦被控受贿罪一案的合议庭成员进行法定调整。此次调整意味着,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将由院长、一级高级法官郑治亲自担任审判长。
此前,这起案件在12月7日的内江中院庭审过程中,由于辩护人张庆方律师的指出而引发了广泛关注。张律师在辩护时提到,根据已有的裁判文书,该案的原审判长刘某江竟然有行贿的记录。这一爆料立即被媒体捕捉并报道,从而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进一步查阅相关的刑事裁定书会发现,刘某江在2014年底时任内江中院刑一庭的庭长,为了感谢时任内江中院院长熊晓平在其晋升为威远县法院院长一职上所提供的帮助,竟然行贿了5万元。这一行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也使得赵永韦受贿案的审理过程受到了极大的质疑。
此次内江中院及时调整审判团队,并由高级法官郑治担任审判长,无疑是对外界质疑的积极回应,也体现了法院对维护司法公正和确保案件审理质量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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