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内0502执36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梓天、任丽曼与被执行人耿强、伊学伟、宋秀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耿强、伊学伟、宋秀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耿强,男,1991年8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庆河镇加福仓村3组14号,公民身份号码:152321199108274235。
被执行人:伊学伟,女,1991年2月24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庆河镇加福仓村3组14号,公民身份号码:152324199102244923。
被执行人:宋秀艳,女,1969年5月21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厦凤凰城1期6栋3单元202室,公民身份号码:15232119690521424x。
凡向人民法院举报提供法院尚未掌握被执行人 耿强、伊学伟、宋秀艳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到位款项的20%(截止2023年5月31日总欠款为2461660.00元),给予举报人悬赏奖励。法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李法官
举报电话:18304750140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来源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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