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车位,怎么就不能停?”上海施先生在自家车位停了2辆车,物业要求其挪走一辆。不料,他竟把物业告上法庭……
施先生是上海市一个高端小区的业主,楼下车位开卖前,他就相中了角落里一个宽敞的车位。开卖当天,他早早起床排队,如愿以偿地买到了心仪的车位。
2018年10月,为了方便接送孩子,施先生购买了第二辆轿车。因为他家的车位很大,并排放两辆轿车完全没问题,而且也不影响其他车辆的出入。
于是,施先生便把新车也停在自家车位上。
没想到,半年后,物业开始频繁上门,跟他说他的车位只能停一辆车,不能停两辆车,要求他挪走一辆。
而施先生认为车位是他的,要停一辆车还是两辆车,这是他自己的事情,物业没有权力干预。便没有理会物业的“无理”要求。
奈何物业态度蛮横,根本不挑上门时间,深更半夜也要敲开他家的门,让他把车挪走。
施先生甚至提出,愿意缴纳双份的车辆管理费,但物业却坚决不同意,实在拗不过,施先生只好把车停在小区外的公共停车位。
按理说,事情到这里也就了结了,偏偏施先生停在小区外的车,常常被堵住,搞得他老婆上班经常迟到。
此外,车子被刮蹭也是常有的事,而且小区外很多人常常为了抢一个车位,大打出手。这给他们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扰。
于是,施先生便又把车开回了自家车位停放。
物业知道后,又开始“上门服务”,双方闹得很不愉快,一度到了报警的地步。
施先生实在是想不明白,自己花钱买的车位,怎么自己还做不了主了?愤怒的施先生便一纸诉状把物业告上法庭。
2020年10月,一审开庭,法院驳回了施先生的诉讼请求,施先生提出上诉,二审开庭前,法院派人到小区现场勘查。
勘查人员发现施先生的车位确实很宽,施先生也把车位做了改装,但并排停放两辆车,车身已经超出车位线将近60厘米。
虽然不影响车辆出入,但超出的部分属于公共区域。施先生要这样停放,必须经过小区所有业主的同意。
显然,施先生这一行为,是没有询问过其他业主意见的。
施先生说他之前只有一辆车的时候,也是这样停放的,但是物业从来不管。现在只是多放一辆车,同样没有影响其他车辆出入,物业就偏偏要揪着这事儿不放。
物业也表示很委屈,这个小区因为车位紧张,规定一户人家只能买一个车位,多一个也没有。
当初施先生跟物业购买的是一个车位,合同也明明白白地写着一个车位只能停一辆车。在施先生签合同前,物业就已经向施先生讲清楚了合同的内容。
物业表示,施先生要停两辆车,当初完全可以购买比普通车位长的子母车位,这样,两辆车也可以一前一后停放,完全不会占用公共区域。
可施先生选择购买只能停放一辆车的普通车位,就必须服从物业的管理,一个车位只能停放一辆车。
停车规范整洁是整个小区业主的诉求,物业公司不可能只顾及施先生一家的感受。如果物业不去管理车位的使用和安放,其他业主也会有争议。
二审庭审时,法官问施先生:“您认为超出车位线之外的面积,是公摊面积还是您个人的独用面积?”
施先生觉得车位线只是指示车子停放的位置,而且车位线以外的空地根本没人用,只有他会用,又不影响其他业主出入,他是可以利用的,所以他认为,这部分区域是属于自己的独用面积。
按照施先生的意思,购房的人如果购买顶楼的房子,那通往顶楼的那条楼梯也只有房主会使用。那顶楼的房主是不是也能说,那条楼梯是属于他的?
物业对施先生的想法表示很无语。
施先生这种理所当然地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显然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而且他也没有征求其他业主的同意就擅自使用公共区域的态度,也不占理。
最终,二审驳回了施先生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现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因停车位而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停车管理规定,合理停车,文明停车,相信这样的纠纷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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