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亲戚捞了二两河虾,却被告知摊上事了,要坐牢!
农民自古以来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他们靠“老天爷”的脸色生活的同时,也享受着大自然的馈赠。
安徽有一位吴大爷却因为靠水吃水这四个字遭遇了牢狱之灾。
案情回顾
1.亲戚远来是客,下河抓虾招待
吴大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安徽人,祖辈都生活在这里。
他在小的时候就十分淘气,经常跳进河里摸点虾抓点鱼打个牙祭。
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捕捞小河里的虾有什么问题,这几十年也从未被人约束过。
在2021年的一天,有个远房亲戚忽然来了,吴大爷十分高兴。
他想着自己家里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可以招待,不如去抓点虾让他尝尝鲜。
正好进入了梅雨天气,小河里的水十分丰沛,水产们也都很鲜美。
于是他轻车熟路地摸到了与他相伴几十年的小河边,掏出家里祖传的“渔网”抓起了虾。
说是渔网,其实就是古代渔民最常见的“地笼”。
这种渔具可以说是只进不出,由于网眼细密,就连最灵活的黄鳝、泥鳅也是在劫难逃。
吴大爷靠着这个地笼,很快就抓到了二两河虾。
他开心地提着虾、拿着地笼准备回家,开始思考做几个菜来招待客人。
2.地笼捕虾违法?
在回家的路上,吴大爷撞见了一群执法人员迎面而来。
他们看到吴大爷手里拿着的地笼和虾,一下子就明白了吴大爷做了什么。
这是直接撞到了他们手里呀!
他们二话不说,就把吴大爷当场抓获了。
吴大爷做梦都没想到,捕个虾都能撞到执法人员惹到官司。
他十分不服气:我祖祖辈辈都是这样捕鱼的,怎么就违法了?
执法人员向大爷解释道:其实这是去年刚通过的法规,以前不违法,现在不行了,可能你还没有听说过这条法律。
吴大爷直接愣住了,他又为自己辩解道:我们村里所有人都是这么捕鱼的,总不能说所有人都违法了。
再说他们世代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民,从来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情。
这些法律啊条文什么的,他们村没几个人懂啊,这也没人告诉过他们这些法律。
这样活了一辈子,都已经这把年纪了却告诉他说这样做是违法的,没有这个道理啊。
吴大爷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就捕了二两河虾就违法了?
3.吴大爷因二两河虾惹上官司
原来,2020年底,安徽省发布了一条消息,那是关于长江干流的禁渔期以及具体的禁渔地区。
而吴大爷家附近的这条河刚好位于长江的干流。
因此,他在这个时间点捕鱼是违反了这条法律条文。
吴大爷从来没听说过,这才惹上了“牢狱之灾”。
在执法人员的解释的时候,他们已经带着吴大爷来到了警局。
虽然他们很清楚吴大爷不懂法律是情有可原的,也没想过对他网开一面。
最终吴大爷因为非法捕鱼构成犯罪,被起诉到了法院。
在案件的审理期间,法官认为吴大爷确实违反了非法捕捞这项法律。
由于他不懂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条文,再加上捕捞的二两河虾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影响,法官的处罚终于下来了。
吴大爷被判处一个月的有期徒刑,并缓期二年执行。
这也就是说,吴大爷若是在缓期的这两年间表现优异并且不再捕捞鱼虾,那到时候就不用再服刑了。
然而这件事还是给吴大爷造成了很深的心理阴影。
案件关键点
上一代的教育普及得并没有我们现在这样广,大部分农民的学历都不是很高。
他们对自己的要求也很简单,能认字会算账就行,自己的老本行还是种地,不需要很高的学历。
很多时候,朴实的他们往往会因为自己不懂法律而在无意间就违反了。
那么,只捕获了两斤河虾的吴大爷究竟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是犯罪行为?
哪些行为会被认为是“情节严重”的行为?吴大爷的行为算严重吗?
触犯了法律的吴大爷为什么会被法官这么宽容,一个月的刑罚缓期两年才执行?
而吴大爷留下的案底,对他子孙后代有什么影响?
案件分析
1.捕虾为什么算违法?
吴大爷的捕虾行为是在2021年,而法律法规的实施是在2020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重要支流禁捕的通告》规定: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重要支流内水生生物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吴大爷捕虾是为了招待亲戚,而不是娱乐性的钓鱼,属于生产性捕捞。
所以他的行为是违反了这项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吴大爷捕虾用的渔具属于禁用渔具,在很多地方也都是禁用状态。
这种细密网孔的渔具很容易捕捞到鱼苗,长期使用将会对一个水域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这项决定是为了生态环境的长久平衡而打算。
2.什么样的行为算情节严重?
吴大爷只是捕捞了二两河虾,没有造成生态破坏,更不会造成繁殖数量速度都很惊人的河虾的灭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给出了答案,第四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海洋水域,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三)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四)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五)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六)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这项规定可以看出吴大爷触犯了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即在禁渔期还在禁渔区。
不过,吴大爷的行为并不算十分严重,捕捞的量小且不是为了牟利。
3.为何法官对吴大爷如此宽容?
同时违反了两项规定,按理说情节应该是比较严重的。
但是法官对吴大爷的处罚却十分宽容,只要表现好,基本上是可以免去牢狱之灾的。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吴大爷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所以依照法律规定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
想必就连他也没想到,如此高龄的他还能惹上官司。
4.吴大爷的“案底”会造成什么影响?
对于老一辈来说,“铁饭碗”是他们心中最好的工作。
但是直系血亲有了刑事案底就会造成“铁饭碗”的政审会导致不合格。
当兵、考公务员等所有需要政审的岗位都没有参加资格。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不过也不会影响整整三代人,但是想要从事这些职业却是十分困难的。
吴大爷这轻飘飘的二两河虾造成的后果可是太严重了。
写在结尾
在当今社会,不知法再也不是违法的理由了。
怎么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广大农民的利益是需要长时间地尝试的。
像吴大爷这种只捕了二两虾却惹上牢狱之灾的事屡见不鲜,都是因为“不懂法”。
那么就需要村委会、居委会加大普法力度,普法才能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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