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清晨5时,灌南法院执行局再出发!“标的小不代表案件小”,此次执行行动中,针对部分有能力偿还债务却心存侥幸不愿履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加大查人找物力度,依法采取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直击执行现场
周某与杨某某、李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过程中周某受伤,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一万余元。判决生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杨某某、李某某进行协商沟通,两人一直逃避、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本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将李某拘传到庭,法官耐心对其说法释理,并告知其若拒不履行义务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李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执行款当场全部履行到位。
集中执行成果
经过一上午的奋战,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拘留3人,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3万余元。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特邀请了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全程监督执行行动,不断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除此之外,还邀请了市县人大代表全程见证执行工作,活动中代表们不仅感受到了执行到位的喜悦,也亲眼目睹执行难的无奈。县人大代表表示,今后将加大力度推进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实质性联动,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来参与执行,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处罚力度,推进社会信用治理,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问题,解决执行中查人找物的难题,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来源:灌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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