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场消费结构优化和提档升级,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服务大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大理州“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大理州“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按照“自愿申报、属地管理、对标筛选、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经自主申请、集中评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认定263家企业(店)为2023年大理州“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州“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72-2319048
大理州“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大理州2023年“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来源:大理州市场监管局
编辑:陈琳玲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五经普知识问答小贴士
问:单位清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摸清我国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界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明确地方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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