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王先生激动地说。
他几个月前去了个拍卖会,花63万拍下了一套房产,没想到装修的时候,发现墙壁的夹层里竟然堆满了人民币,密密麻麻,估计起来能有6000万。
这真是辛苦了半辈子,意外被幸运眷顾!那么,墙缝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钱呢?这些钱他怎样处理的呢?
【案例摘要】
王先生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小县城,靠着自己努力读书走了出来,虽然学历并不算太高,但是他凭借着一颗经商头脑开了一家小公司,这个小公司跟那些大公司自然是比不了,但是可以确保他衣食无忧了。
他事业有成,开始为自己的婚姻幸福考虑,交到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两人正商量着卖婚房,一个在法院工作的朋友跟他说,“最近有法房拍卖的活动,你可以去看一下,条件都是不错的。”
王先生想了想,认同了朋友的想法,打消了本来要去市区看的房子的想法,打算去法院看看,毕竟是拍卖,说不定能捡到便宜。
来到法院后,果然那些房子都很抢手,户型、所处地理位置等都是不错的,尤其是有一套,特别合两人的心意,最终王先生以63万元叫价赢得了这套房子。
63万元买一套房子对于大城市来说已经是相当便宜的了,买到后,王先生就抓紧找来装修工人对房子进行装修改造。当他让装修工人砸开一面墙的时候,大把的这钱飘了下来,现场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足足一墙的钱!王先生从来都没有见到过这么多钱,像电影里演的似的,工人们兴奋地讨论着这些钱财来源的可能性,王先生明白现在当务之急是怎样处理这些钱,就把这些工人放了几天假。
那么多钱,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不自己留着呢?贪欲在他的内心挣扎,如果把这些钱归为己有,那自己甚至儿子都再也不用努力了,满墙的钞票,王先生数了数,大约有6000万。
但王先生还是放弃了,拨打了警方的电话,表明了事实。警察也为巨额钱财所震惊,经过调查,这笔钱财是前房子的主人因为贪污受贿被抓,这笔赃款意外遗落。因此,这些钱理应被没收,归国家所有。
但这样的判决却引来了原主人家人的不满,他们认为王先生无权对它们做处理,这笔钱财应该属于原住户的家人,他们气汹汹找到王先生,进行一番理论,说应当物归原主。
但很遗憾,原主人毕竟是犯罪者,这笔钱财属于赃款,不属于任何人,原户主的家人没有权利处理赃款。
【案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无主动产,先占有者可以取得所有权。但是这笔钱财并不是无主的,如果原主人是无犯罪记录的普通公民,则这笔钱财还是要归原主人所有的。
我国《刑法》指出,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将构成犯罪。
很明显,如果王先生将这笔钱财归为己有,就属于侵占罪,他的选择是正确的,捡到或意外得到的东西一定要归还,不被眼前的利益迷失了方向,违背了本心。
我们要是捡到了钱财,一定要先确保它不会丢失或被其他人拿走。然后,你可以尽快寻找失主并归还财产。联系失主归还财产,或者将它交到附近的警察局或相关机构。他们通常有相应的程序来处理失物,并尝试找到失主。
对于这样一笔巨额财产,保留相关的证据,例如捡到财产的时间、地点等信息,以供将来必要时使用。归还财产才是正确的行为,才能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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