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错别人快递本来只是一件小事,归还便是。
但接下来这位赵小姐的所作所为可真是让人捉摸不清,无言以对。
为追回快递店家无奈报警。
其母亲来到菜鸟驿站发表了一番言论,更是让人听了让人难以想象。
这竟然是从一个正常人口中说出的话。
那么这位母亲究竟说了些什么让众人傻眼呢?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自己的快递被偷拿错拿的情况又应该如何维权呢?
«——【·案情回顾·】——»
一、错拿快递
故事的主人公是赵小姐和她的母亲。
在如今这个时代,网购已经成为大家习以为常的事情。
在买东西前大家都习惯性的先上网上看看是否有更加便宜的代替品。
网购也因其便利性,且网上的物品款式更多选择更多,价格也更便宜,深受所有人尤其是当代年轻人的追捧与喜爱。
赵小姐就是狂热的网购爱好者的一员,取快递也几乎是赵小姐每日都要进行的活动。
这天赵小姐的快递又到了。
赵小姐也是按照往日的习惯,下午了来菜鸟驿站取快递。
此时正是大家下班的时间。
人们都习惯性地在下班后,路过驿站时拿走自己的快递。
此时驿站里挤满了人群和堆成山的快递。
驿站的老板不停地忙前忙后,在快递山中寻找着每个人的快递。
高强度的分拣快递工作早已让菜鸟驿站的老板忙得大汗淋漓,不可开交,整个人已经疲惫不堪。
作为常客,赵小姐没等老板招呼就自己钻进了驿站的排排货架间。
很快赵小姐就拿着一个盒子出来了。
菜鸟驿站的老板和赵小姐已经是熟人了,且这时菜鸟驿站老板早已身体透支,也没有仔细看赵小姐拿的快递到底对不对,是不是自己的,就让赵小姐拿着快递走了。
过了一段时间,又有一个女生来取自己的快递,但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
菜鸟驿站老板也帮忙找了很久都没找到,最后查看监控得知,是赵小姐拿错了快递。
菜鸟驿站老板看到是赵小姐就松了一口气,因为他认识赵小姐。
于是菜鸟驿站老板便给赵小姐打去了电话。
接到电话的赵小姐,赶忙和老板道歉说自己是不小心拿错的,并不是有意的。
菜鸟驿站老板也未说什么,就和赵小姐说只要把快递拿回来物归原主就行。
可赵小姐却百般推辞,说自己现在不方便。
菜鸟驿站老板听到这里也无法说什么。
他让包裹真正的主人先回去,等赵小姐什么时候把快递送回来,自己再通知她来拿。
当事人也是心地善良,十分地宽容大度表示没有关系,之后便回去了。
二、拒不归还
等到第二天,菜鸟驿站老板接着打赵小姐的电话要求其归还快递。
但赵小姐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搪塞过去。
再怎么大的肚量也受不了赵小姐这样整啊?
当事人没有办法就找到菜鸟驿站老板,问其到底怎么办?
包裹主人告诉老板,快递里是价值2000元的化妆品。
这也不是便宜的东西,如果赵小姐坚持不还,必须有人负责赔偿她2000元。
为了不被顾客投诉,加上确实是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了现在的局面,菜鸟驿站老板只好先行赔付了当事人2000元。
2000元不是小金额,已经足以在公安局立案了。
事后菜鸟驿站老板多次找寻赵小姐,甚至将赵小姐堵在了家门口,都没有要回那件快递。
菜鸟驿站老板彻底被激怒了,放话要报警处理!
知道店家要报警后,赵小姐的母亲找上了门。
老板本以为其母是来解决问题的。
但他还没来得及高兴,赵小姐母亲的一段话就让菜鸟驿站老板和旁边的众人都傻了眼。
三、母亲发出惊天言论
赵小姐母亲找到菜鸟驿站老板,非但没有道歉,反倒恶人先告状起来。
她诉说着菜鸟驿站老板怎么欺负自己的女儿。
还说自己家中不缺钱,更不会特意贪图这一套化妆品。
接着便说出了让众人傻眼的话来:“她才25岁啊!她还是个孩子,她能懂什么啊!”
驿站里的人听到这里都傻眼了。
25岁从法律上早已成人,从日常的经验上也要到了快结婚的年龄。
赵小姐的母亲却将其视作一个巨婴。
此言一出,驿站老板也看懂了一切,并未再和赵小姐及其母亲多说一句,直接选择了报警处理。
警方赶到后了解完情况,便要求赵小姐归还那份错拿的快递。
见到民警赶来,赵小姐和其母亲仍是坚持,拿错快递是菜鸟驿站老板的过失,凭什么要自己承担,坚持拒不归还快递。
于是民警将两人请到了派出所进行普法宣传。
之后又叫来了菜鸟驿站的老板,几人最后协商决定:
小赵及其母亲赔偿菜鸟驿站老板1700元,菜鸟驿站老板也有行为不当的地方,剩下的300元由老板自己承担。
最终几人达成了协议,这件事也就告一段落了。
«——【·以案释法·】——»
在本案中,不仅有法律问题,更值得一提的家庭教育的问题。
从小家里长辈便告诉我们拿错了东西要归还,做错了事要积极认错改错。
反观赵小姐一家,明明自己拿错了东西却拒不归还无理取闹,甚至其母亲还说出了她才25岁,还是个孩子,这样的惊天的言论。
由此可以看到,赵小姐的家庭教育是明显缺失并且不当的。
从这些所作所为和言论中也可以看到,赵小姐从小便是在父母的溺爱中长大的。
这样的家庭环境教育出来的子女的素质不禁令人担忧,而其家长的素质也是堪忧。
那么在本案中,赵小姐究竟有哪些是非法行为呢?
赵小姐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民法中的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哪些行为可以称之为不当得利?
首先第一点就是其中的一方得到了财产利益,看其中一方是否因为这件事增加或者减少了财产利益。
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利益必须是真实的,现实中的利益。
接着这里的财产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也就是说一方所增加的必须是另一方合法所得的利益,如果是赃款,那就不属于不当得利,可以涉及刑法或者行政法了。
第二点就是一方必须受有损失,如果单纯的一方利益增加,另一方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损失,也不能叫作不当得利。
第三点利益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一方增加利益必须是由于另一方损失了利益,两者之间必须有一定的联系。
第四点没有合法的根据,一方在利益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
在本案中,赵小姐偷拿他人的快递,且拒不归还,使另一方得到了损失,因此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赵小姐有必须归还的义务。
如果赵小姐坚持拒不归还的话,菜鸟驿站老板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要求赵小姐归还财物,并且赔偿自己的损失。
我国合同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赵小姐拿走快递并出示给菜鸟驿站老板查看,双方已经自动达成合同,在赵小姐发现拿错快递后,其有归还快递的义务。
那么在本案中,菜鸟驿站老板有哪些过失行为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合同法规定,菜鸟驿站老板有义务保管好他人财物的安全,使其不被破坏。
本案中菜鸟驿站老板由于自己的疏忽,并未仔细查看赵小姐拿走的快递,未尽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理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结语·】——»
拿错快递本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一件小事,却由于赵小姐及其母亲的不懂法不讲理如此大动干戈。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25岁的巨婴究竟何时才能长大成人呢?
不仅仅赵小姐,赵小姐的母亲能说出来这样的言论,可见其母亲也尚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大家还是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增加法律意识,遵法守法,做一个公正善良懂是非曲直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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