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都信奉“落叶归根、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这一观念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扎根深远。
年过七旬的王某为满足自己的心愿,决定亲手打造一口属于自己的棺材。
原想妥善安置自己的身后事,却不想招来了巨额罚款,5万4的罚款对于这位农村老人来说,可以称得上是灭顶之灾。
到底是法律过于严苛,还是王某“知法犯法”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此案的原委。
«——【·案情回顾·】——»
无儿无女,决定自制棺材
经详细调查得知,此案发生在河北某村,当事人则为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
王某今年已经70多了,他和老伴一辈子生活在农村,没出过远门,没挣过大钱,两位老人就这样过了大半辈子。
有人说,哪有人在活着的时候就准备棺材的,真到了那一天,不还有儿女安置身后事吗?
确实,鲜少有人活着的时候就准备自己的身后事的,这不是个什么吉利的事。
然而,对于无儿无女的王某来说,自己和老伴年岁已大,身体也不好,指不定哪天摔一跤就撒手人寰了。
真到了那一天,没有儿女,就无人料理,他和老伴该怎么办呢?
看着行动迟缓,身体越发不好的老伴,王某决定提前为自己和老伴做好棺材,让两人死后也能入土为安。
早晚开工,严重扰民
王某也是个急性子,下定决心后,立马就着手准备开工了。
因为他年轻的时候跟着师傅学过一阵子木匠活,平时也家里的桌椅也是他来修理,所以这门手艺到现在也还在。
上街买好了工具,砍好了木材,一切都准备好了,王某就开工了。
一开始,邻居以为王某要做些椅子板凳什么的,想着虽然锯木的声音听着心烦,也用不了几天。
可是,一连好几天下来,王某好像不知疲倦一样,又或是老人睡眠少,从早上5点多王某便开始锯木头,到了晚上快10点才停下。
执法人员上门,不听劝阻
本来农村就不似城市有人每天打扫,平时还好,现在王某天天锯木头做棺材,也不及时清理。
锯下来的木屑在地上堆了厚厚的一层,不仅如此,很多甚至飘到了田地庄稼上,就连旁边的小水沟也浅浅的浮上了一层。
环保局的执法工作人员来的那天,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
执法人员在村民指引下来到王某家中,看到了已经基本制作好了的一副棺材,还有正在制作中的另一口。
在与王某的沟通和询问中,执法人员了解到王某为了安置他和老伴的身后事,想要自己先做好棺材放着。
但是,王某压根没有经过任何的审批和登记,周围也没有安装应有的污染防治设施。就已经开始不管不顾的动手制作。
执法人员告诉王某,私自制作棺材是违法的,又想着他是位老人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对他进行了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并要求他停止这项违法行为,清理好现场。
执法人员的劝阻并未能阻止这位老人的一意孤行。
“我自己动手,做我自己的棺材,怎么违法了”王某压根没把执法人员的劝阻放在心上。
他觉得自己没什么错,自家门前自己做棺材,没碍着任何人的事。
见王某态度固执,不听劝解,更是蛮横的不理“停止生产”要求,甚至当面开工,执法工作人员顿感无语,只得采集好相关材料和证据离开。
接到举报,再次上门
邻居看着王某一点也不怕执法人员,暗叫难过,看来接下来又要继续被吵了。
果不其然,执法人员的上门非但没有让王某忌惮,反而让他记恨上了邻居,他觉得肯定是邻居举报了他。
越想越气的王某也不再一个人苦干了,索性花钱请了两个人和他一起做。
就这样,三个人日夜赶工,电锯的声音早晚不停,木屑满天飞,再加上油漆的味道难闻,邻居私底下找到了王某的老伴,希望她劝劝王某。
老伴看着王某,再想想执法人员说的话,决定劝阻王某停下。
“要不我们别做了,人家不都说了,这是违法的。”
“凭什么停下,我这都快做完了,再说我又没干什么坏事,哪里就违法了,上次那人就是吓唬老实人。”王某此时依旧觉得自己没错,不愿停下。
看着老伴的提醒也没能让王某醒悟,邻居也无可奈何。
不久之后,带着上一次取证的材料,执行人员再一次来到了王某的家里。
经过调查核实,环保局认为王某制作棺木的行为属于非法生产殡葬用品,并造成了周围环境的污染。
不同于上次的口头劝阻,这次执法人员带来的是一张行政处罚单,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王某的行为违法,决定处以5万4千元的罚款。
看着自己快要完工的棺材,再看看罚款单上的金额,王某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
“我们无儿无女的,就靠着补贴过日子,哪里来的这么多钱啊,我只是想死后有个安身之所啊”。
这一次,王某终于怕了,可是法律是讲道理的,而不是讲情面的。
百般拖延,强制执行
拿着罚单的王某顿感无力,上面的罚款金额对他和老伴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王某想到自己和老伴已经70多岁了,一生没做过什么错事,临老了却违法了,还是因为自己做棺材。
王某难过的同时,却迟迟不愿意交罚金。
执法人员多番催促无果,最终决定对王某进行强制执行。
王某不仅被强制执行5万4千元的罚金,还因此被行政拘留了几天。
«——【·以案释法·】——»
王某的自制棺材的行为到底触犯了哪条法律呢?
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私自制作和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尤其是在已经实行火葬的地区,更是严禁出售棺材这种土葬用品。
由于近些年环境问题的影响,我国目前大多数地区基本已经实行了更为环保的火葬制度。
而王某所在的河北省某村也是这项制度的覆盖地区之一。
活了大半辈子的王某见证了很多人的离开和逝去,即使知道村里现在都是火葬,但他还是对土葬有着特殊的情结。
老一辈的人都希望“入土为安”,这同样也是王某的心愿,这是人之常情,情理之中。
但是,王某不顾劝阻,继续私自制作棺材,执意将违法行为进行到底,这是对法律的挑战和蔑视。
显然,王某的这种行为,也让他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自制棺材为什么会受到环保局的管制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在我国,像棺材这种殡葬用品的生产活动,一般都是由相关企业按照标准进行生产的,并且要对其进行及时的消毒、检疫和查验,以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王某觉得自己在家做棺材就跟平时修个桌椅一样平常,更别提还进行专门的消毒了。
再加之,王某由此制造出的噪音、木屑和油漆气味,不仅破坏了周围原本良好的生态环境,也影响了其他村民的生活。
王某在私自制作期间,对于电锯产生的噪音,木屑的污染,油漆味的扩散都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不及时清理垃圾,反而放任污染的发生,环保局不找他找谁呢?
王某身处农村,农村不像城市有环卫工人打扫清洁,但是也没有城市那么多垃圾,平常自家打扫干净自家的卫生已经足够了。
虽然农村没有城市里那么干净整洁的环境要求,但也不能随意污染。
保护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王某污染环境,且不停劝阻,受到环保局的管制和罚款也是理所当然。
王某被强制执行并且拘留,这合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款: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法院在受理了行政执法部门的强制执行申请后,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交由法院执行部门负责强制执行。如当事人拒不履行该裁定,则法院执行部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司法拘留。
执法人员对王某进行的罚款金额5万4千元,虽然对于王某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但是也是在王某可以负担的范围内的。
王某在收到罚款单后,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缴纳,面对执法人员的催促,也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
这种情况下,对王某进行强制执行是符合程序的。
那么,为何强制执行罚金后,又要加上拘留呢?
原来,对于王某这种拒不执行,百般拖延处罚的行为,法律也早有对策,按照规定,因其行为恶劣,是有权对其进行拘留处罚的。
«——【·结语·】——»
看完整个案件,相信很多人对王某还是会感到遗憾和感叹。
无儿无女的王某,年过半百却无人送终,的确可怜,他想要在死后入土为安,想要为自己和老伴制作一副棺材,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视法律。
也许我们都有过“无知者无罪”的时候,但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还要继续固执下去,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法律与情理是可以并存的,很多法律的实施都结合了情理,这是法律人道主义的体现,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无视法律,甚至蔑视法律。
无论我们对王某是同情还是批评,都应该做到尊重法律,在法律的框架下满足自己的愿望,遵纪守法,才能更好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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