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怀疑探索者,中国科协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会员
朋友刘小明在微信上告诉我:
“我如果写文章的话,一般会谴责哈马斯的恐怖主义行为。比如他们有强奸以色列女兵、虐杀战俘等等行为,我会批评。这样的暴行即使是针对士兵也是不正确的,虐杀俘虏强奸女兵属于恐怖主义行为。音乐节里面也有外国平民。而让哈马斯如此残暴的理论根源,就是由极端宗教思想提供的。
作为一个坚定的历史唯物辩证主义者,我是绝对相信科学是可以战胜极端宗教信仰。我也是相信文明是可以逐渐世俗化的。
打一个比方,十字军东征的时候,基督徒同样是灭绝人性,包括罗马帝国确立基督教为国教的时候,基督徒为了消灭其他宗教时同样制造了许多恐怖行为。但是在之后的历史进程中,基督徒和基督教国家慢慢世俗化。”
我也做一点补充:
这相当于已经给基督教进行了一番“解毒”的操作。在如今的欧洲和美洲,你可以在大街上任意批评基督教的《圣经》,也可以批评教皇,却不会因此有任何人身风险。
宗教场所
由于科学的发展和教育的推进,甚至如今很多欧美人士不再信仰宗教。按照2011年8月的官方统计数据,英国本土已经超过52%的人口不信仰基督教。在北欧四国,已经有超过87%的53岁以下人口自述为无神论者。而在全球科学界,信仰宗教的人数已经微乎其微。
当然,刘小明也指出:
“如何实现世俗化是一个非常漫长且需要慢慢摸索。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宗教是一个随着人类主观思想改变而改变的东西,即使曾经信仰极端宗教的地区,以后也会走向世俗化,是可以改变的。
文明到野蛮当然是有过程的,如果把时间无限往前推,人类祖先都是从野蛮过来的,只是不同地区的人文明发展速度不一样,但是结局一定是殊途同归——走向文明,走向科学,走向去宗教化。
宗教最终一定会消亡,但这需要人民群众自己消灭它,而不是用行政的力量强行干预。”
据此,我还要做一点补充说明:
当然,这不代表我们不能批判它和宣传科学无神论。按照党章,我们党有义务教育群众。
党的宗教政策中,有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
具体什么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
我看了李申教授的著作,里面引述了官方权威文件的解释,说的非常清楚:不故意在信徒面前宣传无神论。换言之,不得在宗教场所宣传无神论。
也就是说,我们有义务宣传无神论 ,只要不在信徒面前宣传无神论,就是尊重了他们。同时,我们有权利向信徒以外的所有人,包括未成年人宣传无神论。也可以在任意平台,包括各类媒体上宣传无神论。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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