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扣押一批钢材,遭到50名警察拔枪阻止,后来怎样了|武汉|十堰|典当行|环境资源案件-欧洲杯足彩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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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注:本文为虚构故事,vip用户免费阅读,非vip用户1/2免费阅读。

价值420万元的钢材被黑

1998年6月,负债累累的湖北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公司)董事长文艺认识了专门从事国债券销售业务的湖北华隆公司职员刘健。

为了还债,文艺萌发了利用国债券代保管凭证进行诈骗的想法。

不久,他就编造借口,请刘健为其开具了一张500万元的国债券代保管凭证。

为了表示感谢,文艺送给了刘健5万元现金,一辆本田雅阁轿车。


98年的五代本田雅阁(图文无关)

后来,文艺用这张500万元的国债券代保管凭证,在十堰市嘉泰典当行当取人民币200万元,当期为4个月。

为摆脱金马公司的债务,文艺指示下属虚报注册资金成立了湖北金安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金安公司)。

但是,4个月到期时间转眼到了,文艺还是没钱偿还贷款。

1999年12月,被债主逼得焦头烂额的文艺得知,武汉长江轮船公司(以下简称武轮公司)收到一项运输款——武钢内部用以购买钢材的1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但因武轮公司无钢材经营权,一时间难以将汇票兑现,因为急着寻找一家具有钢材经营资质的代理公司。



这是一个“圈钱”的好机会:拿一家的钱,买另一家的货,自己从中获利,何乐而不为?

他派人找到武轮公司,并与之达成协议:由武轮公司提供承兑汇票,金安公司帮助购销钢材,并负责偿还武轮公司1000万元现金,赚取钢材差价和佣金。

2000年1月,金安公司以帮武轮公司销售钢材为名,将1000万商业承兑汇票中的420万元换成1904吨的的等值钢材,存放于湖北省电力物资公司丹水池仓库。

然而金安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里销售钢材,武轮公司要求与金安公司解除合同,并归还420万元的钢材。

解除合同时,双方还对当初的口头合作协议以及解除协议进行了书面约定,草拟了《合作协议》和《解除合作协议书》。



然而,武轮公司在《合作协议》和《解除合作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文艺却以管公章的人不在为由,将两份协议全部骗走。

从此,文艺将《解除合作协议》藏匿,对外仅出示《合作协议》,把 1904吨钢材说成是金安公司所有。

正在这时,嘉泰典当行向文艺摊牌:再不还钱,就报案!

为避免吃官司、蹲监狱,文艺便打起了这批钢材的主意。他对典当行说,只有用这批钢材“抵债”。并与典当行达成协议:

如果金马公司司不偿还债务,典当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处理金安公司“自有”的钢材。


90年代开业的典当行

为了将价值420万元的钢材全部“黑”掉,双方以加收延时服务费的名义,将文艺拖欠的200万元“典当款”加算至与1904吨钢材等值,即420万元。

法院“强制执行”遭遇公安严阵对峙

2000年2月17日,典当行经理程荣平等人来到十堰市公证处,在老熟人、公证处原主任刘钢的的“帮助”下制作了虚假的《公证书》,同时制作了配套的《强制执行公证书》。

之后,他们马上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月21日,在并不分管执行庭的副院长李经学等人的授意下,执行庭法官徐勇到武汉将1904吨钢材查封了。



得悉此事后,武轮公司立即向长航武汉公安分局报案,武汉公安分局认为此案存在几个重大疑问:

若500万元国债代管凭证是真的,嘉泰典当行在国债到期即可兑现500万元本息,何苦要跑到武汉来执行这批钢材?

若是假的,那么金马公司则涉嫌诈骗。如果这批钢材是金安公司的,为什么愿意将价值420万元的钢材抵偿给典当行?

为了找到法律上的依据,长航武汉公安分局请来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博导李喜会、马其昌等人对此案进行了全面分析。

最后,武汉分局认为此案不当,金马公司还是没有能力偿还典当款。



公司不偿还债务,典当行可以申请法院强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

它的背后隐藏着重大的经济犯罪,文艺等人有重大诈骗国有资产的犯罪嫌疑。

4月24日,十堰中院派员到长航武汉公安分局,提出要强制执行,分局局长张早生当即表明立场:

文艺涉嫌诈骗国有资产,希望暂缓执行,给武汉公安分局一些时间,将文艺抓捕归案,到时会真相大白。

可法官却说:“我们只管执行,审判出现的问题,我们管不了,如果你们阻挠执行,就是警察也是要抓的。”

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将此情况向省政法委领导作了汇报。

5月11日,当徐勇带着十堰法院20名全副武装的法警前去时,遇到同样荷枪实弹的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的50名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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